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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2 08:56:45


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鼓励读者积极参加榆林市图书馆的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各类资源,榆林市图书馆特推出积分管理制度。

一、初始积分

读者开通借阅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初始借阅积分100分。

二、加分指标

1.纸质图书借还:每借阅1册增加1分,借阅时间2天以上。

2.图书捐赠:每捐赠1册图书增加3分,符合馆藏标准。

3.荐购图书:每荐购1种图书增加1分,符合图书馆采购标准。

4.参与创意类活动、提交原创作品,每项增加5分,如提交拍摄作品、绘画、文案征集等。

5.参与各类竞赛活动,每项增加3分。

6.获得图书馆表彰,每项增加10分,如读者之星、活动获奖等。

7.志愿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2小时增加2分,低于2小时不计分。

8.参与问卷调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增加2分。

9.每年借阅图书12册以上并参加阅读推广活动6次以上,增加10分,所获单项积分额外增加。

三、减分指标

读者出现以下行为,将会扣除个人相应积分,直至积分为零,冻结读者证。

1.借书超期不还,每册每超1天扣除1分。

2.每补办1次实体证扣除10分。

3.丢失图书,每册扣除25分。

4.活动报名未参加,每次扣除3分。

5.每复印1页A4纸扣除2分、A3纸扣除5分。

6.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视情节扣除1-10分,如占座、馆内吃东西等。

四、积分管理和运用

 1.读者卡初始积分100分可借书4册;

     2.读者卡因减分指标被扣不足100分时:

     75≤积分<100可借书3册

     50≤积分<75 可借书2册

     25<积分<50 可借书1册

   不足25积分不可借书,读者须按“加分指标”的行动指引,通过参加本馆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获取积分。

 3.总积分达到200分时,读者可到服务台提出升级申请,在原有借阅图书4册的基础上增加1册。以后每增加50分,在原有借阅图书册数基础上增加1册,最高可增加至10册。

 4.读者卡挂失后重新办理启用,读者卡在原总积分上扣除10分。

 5.积分兑换:读者查询当前积分满200分以上,即可到图书馆服务台登记相关信息后兑换相应礼品,兑換后扺消相应积分。读者根据积分数值兑换展示柜内的礼品,包括热门图书、定制礼品、图书馆文创产品等

  6.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榆林市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拨打图书馆公布的咨询服务热线0912-3739222。

     

榆林市图书馆

2024年4月